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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 函
地址:10447台北市長春路67號8樓之1 電話:25224490 25621199 傳真:25512762
受文者:各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01月11日 發文字號:(102)北市建材榮字第015號
附件:
主 旨:經濟部標準檢驗局,廢止「層積材型式認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、「合板型式認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、「中密度纖維板及粒片板型式認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、「複合木質地板、條狀地板、方塊地板及鑲崁地板型式認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、「集成材型式認 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 查照。
說 明:一、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2年01月04日經標二字第10120014735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木製板材類商品檢驗作業執行一致,相關規定得以簡化,業另訂定「木製板材類商品型式認可逐批檢驗作業規定」,旨揭作業規定爰予廢止
三、檢送發布令影本一份。
理事長 王振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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